各单位:
根据浙联办[2010]1号《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、第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我所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选拔候选人。 选拔对象为在高新技术以及财会、外贸、法律、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的获国家、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和科学基金资助者,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,以及其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、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人。 选拔条件为: (1)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; (2)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、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; (3)在应用技术、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,取得相应专利,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,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; (4)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,或获得国家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资助; (5)年龄在45周岁以下,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身体健康。 请各单位依据选拔条件,将候选人名单于5月14日前报所人力资源部,联系电话:88366989。 |